近年来,南京市大力推进教育惠民工程,出台一系列扶困助学资助政策,已初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十五年全覆盖扶困助学体系,进一步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目前,南京市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经实行全部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政策。在此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从幼儿园到高中十五年全覆盖的“助学券”制度。在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发放“幼儿助学券”的基础上,又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出台了伙食费定额补助和保育教育费差额补助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社会实践活动费以及在校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学期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进行资助。 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另外,该局还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事业收入中分别按5%和6%的比例提取助学奖学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通过以上一系列助学资助政策,南京市基本建立起全方位、广覆盖的助学体系,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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