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淮安市涟水县通过“四强化”打出“组合拳”,抓好在职教师有偿补习整治工作。
——强化宣传。该县严格制定《关于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习活动的暂行规定》,违反规定的,处理上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责令整改、一律待岗处理、一律没收非法所得、一律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或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要求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暂行规定》,并认真学习师德规范要求、《中小学管理规范》、“省五严规定”等内容。教育局和学校均设立举报电话与信箱。同时,要求学校向家长和社会发放宣传书,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教育。对查处情况及时通报、学习,让全体教师深受教育。针对暑假在职教师有偿补习抬头趋势,近期,该县教育局和县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重申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并召开动员大会,再次重申有关规定。县教育局与校长、学校与教师均签订责任状,每位在职教师还签订《在职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习活动承诺书。
——强化督查。为加大对有偿补习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整治效果,教育局督导室、监察室、综治办等科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4个明查暗访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县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习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学校是否按要求召开会议、开展宣传教育,有无签订公开承诺书,是否定期落实报告制度,有无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等。对举报的,及时督查,并严肃查处。必要时,请县纪委软建办、纠风办予以支持。县纪委软建办、纠风办也曾联合公安、消防、民政、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处有偿补习活动。
——强化惩戒。该县《关于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习活动的暂行规定》,要求明确,措施实在,惩戒力度大。近期,再次重申规定,规定在职教师自查出来的问题予以从轻处理,对存在问题自查不到位或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被查实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将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淮安市教育局